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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资费标准政府定价不容变

1999-11-25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你的月租费降到18元,我就降到12元;你让2000元购机又入网,我就让到1800元。有关人士今天针对一些地方低价恶性竞销手机的情况指出,手机资费标准是政府定价,不得擅自改变。

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在今天召开的全国电信资费检查和规范移动电话市场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中国联通公司和中国移动公司的基层单位在一些地方经营移动电话业务中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价和自行改变收费办法,开展不规范价格竞争,有些地方甚至越演越烈。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目前的手机市场还处于初步发展时期,规范合理的市场尚未形成,在这种条件下展开低价竞争是低层次的竞争,不利于企业发展,不利于移动通讯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税收的稳定,必须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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